權與責
2026/9/23 秀境主持設計師 吳相瑾 執筆
權責是一座天平
曾在一次工作交流中,從一位老前輩口中聽到「權責不相稱」的說法。這類明確而簡化的判準,聽在習慣全盤檢視細節的我耳裡,起初雖然無法完全理解,後來卻也成為一道饒有餘韻的命題。
乍聽之下,「權責不相稱」很容易使人落入二元思維:不是權力不夠,就是責任太少。然而回顧過往經歷,我逐漸發現,雖然權責交互運作更加細膩,但也確實是一座功能簡單卻可靠的天平。
它未必能說明絕對的真相,卻足以辨別失衡的狀態。
從單純的第一人稱視角來看,失衡可能只使當事人感到不滿、乏力,或者反過來,產生如遊戲開掛般的膨脹感。
一個專案也像一條河系
但若退到第三人稱的位置觀察,這種失衡則像河道中的流水:高差造就瀑布,礫石激起水波,淺灘阻滯成湖,水量滿溢時也可能成災。
理想情形下,涓涓細流平緩而下,依照自身的流量,遭遇恰如其分的阻礙;而後逐步匯集,進入更寬廣的河道,最終回歸海洋。
上游、中游與下游,各自有輪流登場的生態與景觀;不同角色之間,也存在著相互承接的前因後果。
同一個我,三種角色
以我自2021年底開始為親屬規劃的一處住宅設計案為例。在這個專案裡,我同時扮演了出資的需求者、受託的設計者,以及實際的整合者。於是,過往分散在三種角色之間的顧慮,便同時存在於同一個「我」的身上。
對需求者來說(一般為起造人):要求其實很單純,要好、要省、要快。
對設計者來說(一般為設計人):要賣、要賺。
對實際整合者來說(本案為繪圖者):要對、別快。
身為需求者,我希望儘快取得足以發包的成果,也希望成本不要太高。時間與金錢,我都想要。
身為設計者,在這個特殊情況下,我不必考慮如何「賣」,也沒有從中「賺」的問題,因為我就是需求者唯一的選擇。然而,我仍然希望它夠好——那是我對自己的要求。
身為整合者,我則希望把每一個環節確認清楚,不願倉促交出一份仍有大量計畫空白的圖說。
於是,在我內心的專案小劇場裡,需求者與設計者都希望成果要好;而在設計者不必憑藉造價取得委託的情況下,產品成本便自然退居次要。至於整合者,一方面受到需求者催促,另一方面卻與設計者結成「讓我再多設計一下」的共犯。
效率之外的份量
這場設計工作始於2021年12月21日。在下班後與假日有限的時間和精力中,前後耗費六百多天,才終於告一段落。
之所以如此漫長,是因為這個專案裡的每一種身分都具有平等的聲音,也都能隨時發言,持續滾動檢討,彼此影響設計的走向。
這與常見的高效商業流程不同。在一般的商業流程裡,每個角色都受到不同的時間、成本與職責限制。設計者必須在品質與投入之間取捨,需求者也可能因資訊與資源有限而接受折衷;至於整合者,即使看見不同環節之間的落差,所提出的意見也未必具有相同的決策分量。
最後,這個設計案的鋼筋用量,約為一般委託案件的1.3倍以上。立面開窗、各處局部載重、室內配置、管線規劃與基地條件,也都在設計階段一併納入考量。
然而,這並不表示設計者已經替後續施工者決定一切。
而是為現場施工者提供具體的調整基礎,讓臨場發揮擁有可據之規畫的細節。另一方面,既有的細節份量,也為變動後的內容預留餘裕。
決定,也承擔
於是,問題又回到「權」與「責」。
在我同時扮演需求者、設計者與整合者時,作出決定的人,也必須承擔決定的代價;而承受後果的人,也始終保有發言的權利。因此,任何一種聲音都無法輕易被壓低,任何一項尚未處理的問題,也很難直接推給下一個角色。
但若回到一般角色彼此分離的情況,權與責又會如何分配?
當需求者的時間、金錢、資訊或專業能力受到限制時,誰將取得實際的決定權?誰又必須承擔決定所造成的後果?一個看似高效的專案,是否也可能在無意之間,把上游尚未完成的責任,順著水勢送往下游?
一條河,無論上、中、下游的生態如何迥異,最終總要流向一處。
沿途有人塑造高差,有人搬動礫石,有人疏浚淺灘,也有人承受滿溢的風險。每一段河道都有自己的權力,也有相應的責任。
而在河流盡處,那一片海濱與沙灘,終究還是需求者所盼望抵達的天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