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劃的意義:如何避免讓「我知道」變成「早知道」
2026/7/27 秀境主持設計師 吳相瑾 執筆
2019年11月,當時服務的公司已營運二十餘年,因緣際會之下,公司入手廠房的鄰地,並擬承接原地主已取得的建造執照,辦理變更設計後接續開發,以爭取最快的投產時程——而時效,也經常是企業主持續催促專案前進的動力。
帳面上的二十個月
原建造執照核發於2018年10月。原定開工期限為領照後六個月,經展期三個月後,最遲須於2019年7月申報開工;原核定建築期限則為開工後十二個月,並得依法申請一次、最長一年的展期。因此,若以2019年7月開工推算,最後報竣期限應為2021年7月——暫不計入其後因疫情公告增加的建築期限。
依上述時程推算,從購地意願確立至建照效期屆滿,剩餘約20個月。這段期間內,個案尚須完成新的工業園區進駐許可、景觀審議、建築變更設計、機電變更設計、建築範圍增加衍生的鑽探報告、古蹟遺址範圍開挖的監看計畫,乃至界樁遺失可能需要的土地鑑界。還須再依核准圖說發包土建與機電工程,才真正進入建造階段。
換言之,當時帳面上雖餘20個月的工期,但真正留給施工的時間,仍存在許多未知數。
時程壓力與決策
回到確定購地的初期,我有幸受派擔任建廠需求的協助整合者,與新廠各需求部門及受任建築師召開會議,確認空間量與尺寸及其配置關係。然而,在時程壓力之下,「省略」與「省錢」往往成為加速決策的兩大利器。在當時尚乏建築行政作業經驗的我,即使對部分結論仍存疑慮,在多方急於定案的氛圍下,也很難憑一己之力阻止決策繼續向前推進。
然而,用來加速決策的利器,也可能成為規劃最大的殺手。對尚存疑慮、卻攸關主要功能的細節加以省略,很可能使整項成果無法發揮預定功能;或只以一句「那樣太浪費」否定功能的充分性考量,也可能連帶削弱其他既有投資的效益。結果看似節省了一大筆成本,卻也使預期的成效大打折扣。等問題到了施工、驗收甚至使用階段再浮現時,修正的代價往往已經更高,甚至失去修正的機會。
聆聽修正的聲音
我不願意讓Lessons淪為Rumors。即使在某些標準下,專案仍屬瑕不掩瑜;但其瑜中之瑕,更使日後的我在規劃階段,即使必須承受職場階序、人情壓力,甚至質疑專業權威所帶來的風險,也仍自勉堅守適時吹哨的勇氣。因為我知道,有些在規劃階段的議題,錯過了、放過了,就免不了那句:「早知道。」